为了确保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的通知》(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精神及《吉林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未来科学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的复试工作办法,办法如下:
一、成立未来科学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验室的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于吉红
副组长:石 磊 李 乙
二、成立未来科学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2020年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实验室的复试工作。
组长:石 磊 李 乙
组员:张 博 崔佳玉 付成伟
三、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组长:李 乙 石 磊
组员:张 博 崔佳玉 荆桂萍
四、复试监督检查小组
组长:韩 炜
组员:高 崴 荆桂萍 刘利萍
五、各招生专业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成立5人以上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推免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确定参加复试人员的成绩,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六、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具体方式及内容由各招生专业复试小组制定并实施。
七、录取
1、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根据招生名额按照由高向低顺序依次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跨学科推免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组织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网上“同意待录取”确认。
八、推免生复试准备工作
推免生资格审查
(1)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试件留存)
(2)《吉林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一份。
(4)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的证书、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与《吉林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九、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提出申诉,申诉电话为(0431)85166853。
十、各专业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